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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工资时 老板给我20斤零钱 难道非把打工仔的尊严羞辱到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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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沐byebe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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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小沐byebey 发表于:2010/7/16 9:12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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鞋厂工人小汪想辞职了,结果和厂里闹得不愉快。结算工资时,工厂负责人换来一堆零钞,倒在厂房大门口让小汪一张张、一枚枚地捡。昨天下午3点多,这一幕发生在晋江市池店镇新店村晋江合兴(六新)鞋材发展有限公司门口。




面对着一大堆的零钞,小汪很无奈




这袋零钞足足有10公斤重

  按说,老板给工人发工资,不管面值大小,只要是人民币,都是无可厚非的事儿,然而当这家鞋厂负责人将辞职员工小汪的1944元工资故意兑换重达 20斤的零钱,扔在地上让他一张张数、一枚枚捡时,我们分明看到,那散落一地的俨然已经不是钱,而是劳动者无处安放的权利和尊严。

  按说,劳动者有应聘的权利,也有辞职的权利,只要劳资双方根据相关法规,达成一致,履行好各自的责任和义务,就该“好聚好散”,然而,从报道看,小汪生病辞职本身就不是件顺利和轻松的事,惊动了当地劳动局、总工会、信访局等多个部门,可见,在傲慢和冷血的资本和资本家面前,劳动者是何等卑微和无助。

  按说,如今劳动者不缺维权法规,国家也在强调要让工人体面劳动,有尊严的生活。但资方似乎总不难找到为难和羞辱劳动者的办法,拿零钱发工资并不违法,却让“很生气,也很丢脸”,可法律似乎又爱莫能助。面对厂方变着法阻挠和刁难工人行使权利的行为,我们又该拿什么来捍卫尊严?

  按说,建立和谐劳资关系,不但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,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,可少数业主何以肆无忌惮,侵权、侮辱员工现象屡屡发生?固然有业主素质和觉悟的问题,但有关职能部门缺少为职工撑腰的热情和主动性,没有尽责、尽职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,正因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和制裁,才让他们变得有恃无恐,甚至变本加厉。

  20斤零钱发工资,尽管看上去是个小事,也没有违法,但至少在道德层面应当受到谴责,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责成鞋厂负责人向小汪道歉,而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,否则,放任只能助长类似的情形继续重演,维护劳动者的尊严和体面也只能流于空谈。

新闻回顾:工人辞职惹厂方不高兴 结算工资领20斤零钞

  小汪是这家鞋厂一名普通工人,江西人,来泉州工作多年,今年3月份开始在这家鞋厂上班。本月7日下午他开始没有上班,一共有两个月又六天的工资没有结算。

  昨天下午3点多,小汪被叫到厂里结算工资。在老板办公室,小汪签了工资领取单,扣去旷工3天600元、早退一天30元以及之前预借的400元生活费等费用,一共剩下1944元。

  签名后,老板李某拿来了一堆零钞,让小汪自己点数。小汪一看傻眼了,零钞面值最大的是5元纸币,面值最小的是5毛钱的纸币和硬币,其中还夹杂着崭新的1元纸币和硬币。

  小汪称,他当时在办公室内一张张、一枚枚开始点数,后来,零钞又被倒在厂方车库外的水泥地上,他和外甥女不得不一张张、一枚枚将钱捡起来。

  纸币被风吹得到处飞,当时太阳仍然很刺眼,但他和外甥女不得不一张张、一枚枚将钱捡起来。工友们都围上前看,两个人捡了一个小时左右,他觉得自己“很生气,也很丢脸”。

  后来,小汪称了一下,零钞重10.3公斤。

  老板:他要拿到外面数钱

  鞋厂老板李某说:“我们把钱全部放在那边(指办公室内)让他自己数,但他说要拿到外面去数,怕我们少他的钱。”但他承认,他们的确是故意将钱换成零钞,放在地板上让工人一张张数。“下次如果碰到这样的事情,我们绝对会改正。”李某对着记者一个劲地说。

  为什么双方闹出这个不愉快的事?小汪说,自己生病,医生建议治疗,于是他向厂里提出辞职,但厂里希望他继续做满一个月再离职。

  小汪找了当地劳动局、总工会、信访局等部门,还骑着自行车到晋江市医院开了一张生病证明,希望能拿着工资辞职。“就是我把厂里告了,所以老板很生气,给我发了一堆零钞。”小汪认为。

  但李某的说法又不一样,他告诉记者,工人一般12点30分打卡,但当天小汪早退被扣钱而心生不满,想不干就不干。此前,小汪并没有提过辞职的事,他“不是一个想好好干活的人”。来源:中新网博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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